石灰在廢水處理中作為酸堿調節劑,除了調節PH值外它還有助凝與除磷等作用。這也就是為什么在中性或混凝劑適用投加的PH范圍內還需要投加它們作為助劑的原因。
為什么要在混凝池中投加石灰
投加聚合氯化鋁、聚合硫酸鐵或硫酸亞鐵等進(jìn)行混凝處理時(shí),它們在水解過(guò)程中會(huì )不斷地產(chǎn)生氫氧根離子,使水中的pH值下降,也就是變酸性。隨著(zhù)氫離子的越來(lái)越多,會(huì )造成水中的pH超出混凝劑的應用范圍或最佳使用范圍,因此,投加石灰、片堿等堿性物質(zhì)進(jìn)行中和,廢水與石灰中的氫氧根離子反應生成水,從而保持在該混凝劑的適用范圍內。這主要是針對原水中堿度不足或是混凝劑投加量較大時(shí),而如果投加高分子混凝劑不是很多時(shí)則對pH值的影響不大,可不添加調節劑。
石灰與混凝劑共同投加于污水中,除了上述所說(shuō)的調節酸堿值外,它溶解于水中所形成的膠體物質(zhì)可提高混凝劑的吸附能力,起到共同沉淀的作用,減少硫酸亞鐵或聚合硫酸鐵等酸性混凝藥劑投加量。與此同時(shí),并不會(huì )影響石灰自身所發(fā)揮的除磷、破乳、和絡(luò )合等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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